破与立是事物发展变革中的一对重要概念,体现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律。正是在破与立的循环往复中,事物不断向前发展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改革有破有立,得其法则事半功倍,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。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,要始终以清醒头脑把握好破与立的辩证法,对于破什么、立什么,如何破、如何立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,破立并举、先立后破,确保改革因“得其法”而事半功倍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